建议加快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 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借贷现象终于获得了来自金融管理部门的肯定,中国人民银行在昨日公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民间资金日渐充裕,同时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各类市场主体资金需求旺盛,在金融机构信贷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民间借贷市场亦日趋活跃。相对正规金融而言,基于地缘、人缘、血缘等关系而产生和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其特殊的竞争优势。
央行在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民间借贷的重要作用,认为其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规范、有序发展的民间借贷,有利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垄断市场的格局,促进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央行建议,在进一步发展正规金融的同时,针对民间借贷的特点、作用及潜在问题,应着手为其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形成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和谐共生的环境,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对民间借贷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弱化行政手段,强化法律和市场约束,建立跟踪监测体系,为经济决策及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全面信息。同时,加强金融知识和舆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金融素质,对民间融资的潜在风险进行必要提示,增强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